为增强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的监视管 理,按照《中华百姓共和国食物平安法》及实在行章程等法令、 行政律例的划定,拟定本划定。
第二条 【合用规模】向华夏输入食物的境外出产、加工、储 存企业(三个方面统称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)的备案及其监视办理 合用本划定。
(三)企业该当经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核准并在其有 效羁系下,其卫生前提该当契合已肯定的响应查验检疫要求和中 法律王法公法律、律例半岛官网、尺度范例的无关划定。
第七条【备案请求】由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向地点国度(地 区)主管政府提议对华备案请求,由出产企业地点国(地域)主 管政府按华夏的备案尺度和要求停止逐项查抄,确认契合要求后 向海关总署保举。
第八条 【备案材质】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地点国(地域) 主管政府保举企业备案时,利用华文或英文向海关总署提交以下 材质:
(三)保举的食物出产企业卫生前提、出产进程能连续契合 华夏要求,并在持久有用监视办理之下,呈现题目自动承当查抄 和保举义务的说明;
第九条 【备案评审】海关总署构造老手建树评审组对入口食 品境外出产企业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的保举材质停止考核, 并按照必要构造停止实地评审、长途视频抽查等多种情势的检查 评审考证。
第十条 【评审职员】海关总署应成立并美满检查评审职员的 专科妙技训练、利用和监视办理要求。处置检查评审的职员,应 当经海关总署查核及格。
第11条 【备案决议】评审组该当依照海关总署划定的法式 和要求,结束检查评审事情,并向海关总署提交评审陈述。
第12条 【备案后果】契合备案要求的,海关总署给予备案, 肯定备案起止日期,并书面布告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地点国度 (地域)主管政府;不予备案的,海关总榜书面布告入口食物境 外出产企业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,并申明来由。
第十三条【根据契合水平分类办理】海关总署鉴于危险剖析, 对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及其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,按照 检查评审后果契合已肯定的响应查验检疫要求和华夏法令、律例、 尺度范例要求的水平,实行响应分类办理办法。
海关总署与企业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已签订双边互助 和谈、响应查验检疫要求的,按两边约定的检查评审规则履行。
第十五条 【备案编号】已取得备案的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 该当在其向华夏境内出口7的食物最小发卖包装上照实标注备案编 号、出产企业称呼及地点。
第十七条 【羁系体例】海关总署依照差别种别出产企业的风 险水平,肯定对已取得备案的境外食物出产企业的监视查抄中心、 体例和频率。
第十八条 【年度考证与陈述轨制】对产物平安危险较高及消 费人群敏锐度较高的入口食物,海关总署对其已取得备案的境外 出产企业实行年度考证及陈述轨制。
实行年度考证及陈述的食物规模,由海关总署拟定并宣布。 划定规模内食物的境外出产企业及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当
(一)许诺其保举的境外食物企业卫生前提、出产进程连续 契合华夏要求并在其有用监视办理之下的说明,随附昔时比来 1 次监视查抄陈述;
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该当整饬,整饬时代停息对华出口7相干产物: (一)已取得备案的境外食物出产企业呈现不克不及契合备案要
包装上标注备案编号、出产企业称呼和地点等音讯的。 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该当监视 必要整饬的企业在划定刻日内结束整饬,并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
第二十条 【变动划定】已取得备案的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 的备案事变产生变动时,该当经过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及 时传递海关总署,海关总署按照详细变动环境做出响应处置。
第二11条 【撤消划定】已取得备案的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 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海关总署撤消备案,向其地点国度(地域) 主管政府传递,并给予通告:
(四)整饬后仍不契合备案要求的; (五)供给子虚材质或文饰无关环境的; (六)出租、归还、让渡、倒卖、涂改备案编号的。 上述题目的产生系因为出口7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未实行检
查、监视事业或履职欠妥缘由酿成的,海关总署按照题目的急急 水平,采纳停息承受主管政府保举、停息其已保举个体企业或所 有企业备案资历等办法。
第二12条 【刊出划定】已取得备案的境外食物出产企业有 以下情况之一的,海关总署该当刊出其备案资历,截至入口相干 产物,向其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传递,并给予通告:
(一)有用期届满,未请求持续的; (二)照章停止或请求刊出的; (三)照章该当刊出的其余情况。
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的考核轨制,保护入口的食物由取得备案 的企业出产,向华夏境内出口7的食物最小发卖包装上出产企业名 称、地点、备案编号真正、精确。
入口商也许拜托契合华夏相干法令律例划定的天分与才能要 求的第三方机构,对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停止考核。
第二十四条 【出境检验划定】海关该当对入口食物展开迷信 有用的监视抽检微风险监控,验核入口食物是不是由已取得备案的 企业出产,将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归入海关信誉办理系统。
经历核发觉不符正当定要求的,由海关总署遵照《中华百姓 共和国食物平安法》、《中华百姓共和国收支口商品查验法》等相 关法令、行政律例给予处置。
第二十五条 【处分划定】入口商入口国度实施备案办理而未 取得备案的境外出产企业出产的食物的,根据《中华百姓共和国 收支口商品查验法实行章程》第四十九条,由海关责令其截至进 口,充公守法所得,并处商品货值金额 10%以上、50%三个方面的罚 款。
第二十六条 【通告轨制】随着国际构造或向华夏境内出口7食物 的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发表疫情布告,或产物在进境查验检 疫中发觉疫情、大众卫生失控等急急题目的,海关总署通告停息 入口该国度(地域)相干食物时代,不予承受该国保举的相干食
区)主管政府该当对已取得备案的企业实行连续、有用的羁系, 依照华夏法令、律例、尺度范例或与海关总署约定的查验检疫要 求,按期或不按期对相干企业停止监视查抄,发觉保存庞大食物 平安危险的,应实时传递海关总署。
第二十八条 【辅佐划定】保举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备案的 机构该当辅佐海关总署拜托的评审组结束实地评审和复查事情。
第二十九条 【港澳台划定】香港迥殊行政区、澳门迥殊行政 区和地域向华夏出口7食物的出产、加工、贮存企业的注 册办理,参考本划定履行。
第三十条 【约请备案】海关总署指定海关所属机构承受入口 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备案请求并构造评比的,参考本划定履行。
第三11条 【释义】本划定中地点国度(地域)主管政府包 括入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地点国度(地域)刻意相干食物平安卫 生的民间部分、民间受权机构及行业构造等。
第三十三条 【实施工夫】本划定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 实施。原国度品质监视查验检疫总局 2012 年 3 月 22 日宣布的 《入口食物外洋出产企业备案办理划定》同时废除。前往搜狐,察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