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度税务总局对于进一步美满税务挂号办理相关题目的通告》(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1年第21号)
(1)《税务挂号表(合用个别运营)》(实施国税局、地税局结合打点税务挂号证的,应供给2份)。
(1)办税办事厅吸收材料,查对材料是不是齐备半岛官方、是不是符正当定情势、填写体例是不是完备,契合的立即办结;不契合确当场一次性提醒应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缘由。
(2)录入税务挂号证件体例和税种挂号讯息,1个事情日内将相干材料讯息转下一症结按划定法式处置。
(4)税务构造应自动增强与工商、质监等部分讯息同享,对应打点税务挂号而未打点的个别工商户,须实时打点税务挂号并归入办理。
(7)对已刊出税务挂号未刊出工商挂号,需从头打点税务挂号的征税人,可相沿原征税人辨认号,简化报送材料。